• 欢迎访问教育网!
  • 当前所在:首页 > 政策解读

    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变更办学地址的批复

    来源: 教育部作者:佚名时间:2024-09-05

    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
    变更办学地址的批复

      教发函〔2024〕318号

      江苏省教育厅:

      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迁址办学的请示》(苏教发〔2024〕3号)等材料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、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26号)等有关规定,经研究,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。

      一、同意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办学地址由“江苏省镇江市桥头镇”变更为“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66号”。

      二、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,指导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,提高办学质量,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。

      教育部

      2024年8月16日


    原文链接:http://www.moe.gov.cn/srcsite/A03/s181/202409/t20240902_1148509.html
    [免责声明]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构成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
  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

   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教育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
    北京艺福德书画院(有限合伙)主办-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

    教育网 jiaoyuw.org.cn 版权所有。

    京ICP备19029133号-46

    联系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205室

    联系电话:010-57028685;监督电话:15010596982;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
    联系QQ:871104617

   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